臺中違法暑訓營「地下園長」掐脖壓制6歲童 判4月不得易科

▲慈興講堂去年傳出一名吳姓志工動手壓制男童,吳男近日遭判刑4月。(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間宗教團體附屬教育機構「慈興講堂」去年傳出虐童案,一名吳姓志工只因爲6歲男童太慢進教室,竟以手將孩子捏脖壓制在地。地院認爲,吳男教育手段造成兒童受傷,有違比例原則,審酌檢方具體求刑4月允當,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4月,不可易科罰金。

回顧該案,男童母親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該校是慈興文教基金會附設的國小先修補習班(違法招生),當時孩子去上小一先修班,回家後起身時需要特別出力,且脖子疼痛、呼吸不順。追問才得知孩子在學校遭「園長」捏脖,原因是上課時間還未進教室。孩子的雙胞胎哥哥也指證,「當下看到弟弟想去救他,但是我不敢。」經驗傷,頸部大動脈處有挫傷。

▲▼男童家屬當時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圖/記者許權毅攝)

家長前往調閱監視器,卻越看越生氣,因爲監視器拍下,該名園長(其實只是志工)掐捏脖子後,竟將男童壓制在地2次,用力控制,待孩子起身後,又反折手部,如同壓制壞人,最後還把孩子帶到樓梯口,強拉耳朵,要求孩子罰站1小時。

家長邊看邊哭地說,不懂該名被孩子、老師們稱呼爲「園長」的人到底是誰?爲何從頭到尾不知道這號人物,卻可以對待孩子如此殘忍,要如此蹂躪孩子,且不是教師,卻還能莫名來管理孩子們。

慈興當時迴應,該名吳姓志工曾在其他地區幼兒園擔任過園長,現在已經退休,以志工身分來提供服務協助約2周,所以其他孩子、老師用「園長」來尊稱他。不明白吳男爲何有此舉動,同樣很難過,配合警方調查,禁止吳進入機構。

▲男童被虐待後,家屬前往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真相。(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案件進入地院審理,檢方認爲吳男是志工,當時男童爲暑期活動生,吳男行爲涉犯傷害罪,依兒少法得加重刑期,具體求刑4月。

臺中地院審酌,吳男爲成年人,竟因學生管教細故傷害兒童,況且採暴力壓制方式教育手段,造成兒童受傷,無故於管教,甚至造成兒童幼小心靈受創,有違比例原則,實有不該,考量男童母親無和解意願等,檢方具體求處4月刑期允當,依法判處4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