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偷吃閨密摟腰調情 小三「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宣示」正宮氣炸了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高中閨密曉萱(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深夜接送,兩人還被拍到在橋邊摟腰、摸背調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高中閨密曉萱(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多次深夜接送,兩人還被拍到在橋邊摟腰、摸背調情,氣得她怒告曉萱「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確實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美指控,丈夫阿德與曉萱從高中就認識,兩人關係匪淺,曉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與他發展不倫戀,甚至傳送露骨訊息:「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宣示我們曾經在一起過」、「你辜負了大家,尤其是我對你的愛」、「這些年刻骨銘心」等,明顯逾越正常友誼。
不僅如此,小美還委託徵信社跟拍,發現丈夫多次深夜開車接送曉萱,甚至被拍到在橋邊約會時,阿德伸手撫摸曉萱背部、腰部,互動親密。她憤而提告,主張曉萱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曉萱辯稱,她和阿德只是多年好友,對話內容只是抒發心情,並無不當關係,且監視器畫面也未拍到兩人有親密行爲。但法官審理後認爲,從LINE對話紀錄可見,曉萱清楚知道阿德已婚,卻仍傳送曖昧訊息,甚至向阿德妹妹抱怨「這些年的婚姻中,大哥的處境妳應該看在眼裡」,顯見她涉入對方婚姻。
此外,監視畫面也拍到阿德多次開車接送曉萱,甚至伸手撫摸她的腰背,已超越一般朋友互動範疇,認定曉萱確實侵害小美的配偶權。
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小美爲壽險公司行銷總監,曉萱爲貿易公司經理,月薪約5萬),最終判曉萱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