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PO可投資賴政府補助養貓狗的3000元違法?法院裁定出爐

鑽研流量的象漾公司負責人石尊元與男子連聖壹發表政府發補助養貓狗的3000元可以投資的影片,警方認散佈謠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連、石說,他們參考網路新聞知悉確有補助的事,沒有冒用政府名義,臺北地院審查,裁定不罰。可抗告。

臺北市警萬華分局移送說,石、連經營Instagram帳號,2025年5月8日發佈短影音1則,內容爲「賴政府發補助養貓狗領3000元」,影片有取得個人資料與財務的不實消息,涉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移送裁處。

法官調查,發佈的影片是指寵物如經認養、保險、節育符合一定前提下,得以申請補助3000元,於領取後,如果尚未有計劃如何使用,可將補助金用以投資,並得傳訊息到特定帳號以提供連結等。

法官認爲,影音不在傳述補助需透過連結,目的是爲招攬後續的投資可能,並不會使人心生畏懼,也不會影響公共安寧。

石、連辯稱,他們有參考遠見雜誌網頁及網路新聞,知悉有補助的訊息,經查證也確認有補助的事,於是利用消息翻拍成影片,沒有取得個人資料與財務的行爲,更沒有冒用政府的名義。

法官認爲,民衆觀看影片後,還是可以查詢並判斷真實性,影片固然將補助福利基於廣告目的而誇大,但不是虛僞、杜撰,裁定2人不罰。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