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兩岸交流與統戰的界線

社評

賴政府反統戰堪稱嚴厲,但宣稱不反兩岸交流。海峽論壇舉行前夕,陸委會明令禁止、勸誡各級政府官員前往參加。但幾乎同一時間,陸委會覈准大陸曾在文宣部門工作的高層人士來臺參加兩岸電影展。那麼,就必須釐清何爲統戰?何爲交流?界線在哪裡?是否由政府說了算?這個問題不僅涉及兩岸關係能否穩定,也與臺灣社會珍視的自由民主相關。

統戰和交流 不能畫等號

對這個問題民進黨並不是沒有看法。不久前民進黨中常會上,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執行長董立文受邀報告,對交流與統戰的關係做了如下的定義:統戰必定透過交流,交流不一定就是統戰,交流在統戰中是「必要而非充分」的條件。他認爲,統戰包括分化、團結、打擊、消滅四重點,分爲公開與隱蔽的活動,有違法樣態,也有不違法的部分。

董立文這番論述相對客觀。首先,統戰是交流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不能簡單把兩岸交流和統戰畫上等號。其次,大陸對臺統戰或許有隱蔽的部分,但更多是公開、不違法的部分。政府公權力應針對隱蔽的部分,對公開、不違法部分不應限制、威嚇。若有人主張「交流就是統戰」,應一律禁絕,是對臺灣民主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冒犯。

兩岸不再是馬政府時代的「大交流」,反統戰成爲賴政府兩岸政策的主軸,釐清交流和統戰的關係,不僅變得困難,隨着朝野與兩岸矛盾的深度交纏,也愈來愈難形成共識。大陸以黨領政,不管是媒體、學校、協會、企業的活動,都可追溯到黨務單位,如此一來,大陸所有機構主辦、協辦的交流活動,豈不都變成統戰?

兩岸宗教、文藝、教育之間原本就有深厚的淵源與聯結,民間供奉神明絕大多數源於大陸,許多大學是民國38年前後自大陸播遷而來,更不要說網路時代陸劇在臺熱播、兩岸演藝人員合作無間。這些領域的交流,自然而然「一脈相承」,「渾然一體」,若全視爲統戰而加以排斥或禁止,豈不等於否定自己的文化底蘊?

至於交流形式,大陸舉辦的活動多以營隊、論壇、會議、參訪爲主,綠營常將「落地接待」詬病爲「對價收買」,甚至指控「賄選」,其實大可不必。兩岸雙向交流一旦恢復,來者是客,雙方相互款待再自然不過,也不存在「吃人嘴軟」的問題。何況過去陸委會、海基會自辦,或委託大學智庫舉辦的兩岸交流營隊、研討會,邀請陸方人員來臺不也有公帑資助、落地接待嗎?

統戰反統戰 是人心之爭

當然,中共對臺戰略具特殊性,如果非要講清楚對臺統戰和兩岸交流的區別,前者是單向輸入,後者是雙向溝通。陸委會把大陸領導人會晤臺灣人士,一概標籤化爲「聽訓」,進而視爲統戰。以王滬寧去年會見藍委團、今年會見中華文化與媒體峰會與代表爲例,臺方人士的意見表達反而佔據更多時間,陸方仔細聆聽記錄,這不是臺灣對大陸的「統戰」嗎?交流可以增進相互理解,臺灣可以更理解大陸,大陸也可以更瞭解臺灣,理解是緩和兩岸關係的前提,誤解只會增加戰爭的風險。

臺灣如果自信不足,甘做「鴕鳥」,那麼,任何交流都是統戰,都是國安威脅。兩岸交往或交流若涉及威脅、利誘提供機密、刺探情報、影響選舉、製造假訊息,政府有法可依,也有制度防範。合法地的兩岸交流,就不應動輒以統戰視之,更不應濫用行政權加以限制。

民進黨把大陸統戰視爲洪水猛獸,卻未察覺自己纔是「統一戰線」高手。外交部、僑委會、外館在海外的聯誼遊說等工作,政府資助民間團體於選戰期間邀請海外觀選團,這不就是統戰嗎?更廣義上而言,世界各國進行的民間外交、公共外交不就是統戰嗎?

所謂統戰、反統戰,本質上是人心之爭,法律不應也無從禁止,面對大陸統戰,絕非限制或禁止交流,而是擴大交流「統戰」回去。以積極、進取的交流影響對岸、彰顯臺灣的軟實力和存在的價值,纔是臺灣安全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