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遺產爭奪官司首戰 宗馥莉輸了
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馥莉。(本報系資料照)
娃哈哈創辦人宗慶後去世後引爆遺產爭奪案,第一個官司案是香港高法院1日宣判,下令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暫不得動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內的18億美元資產。
香港中通社報導,宗馥莉被三名自稱其同父異母的弟妹起訴,香港高等法院1日宣佈決定,根據原告請求發出披露令,確保有關資產得到保全,以便杭州訴訟有效進行。
3名原告爲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被告爲宗慶後女兒宗馥莉,及英屬維京羣島註冊的建浩創投有限公司。據悉,建浩創投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匯豐銀行帳號下的資產。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披露的文件,爭議核心在於宗慶後是否在生前通過建浩創投有限公司設立信託基金。原告方聲稱,2020年宗慶後曾指示下屬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信託帳戶,承諾爲三位子女各分配7億美元(三人共約21億美元),而截至2024年5月,該帳戶餘額約18億美元,其中有108萬美元被轉出用於越南工廠開支。
原告2024年12月已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控告,法院當時簽發的臨時禁令顯示,原告要求凍結建浩創投在匯豐銀行的18億美元資產,並追索2024年5月轉出的108.5萬美元去向。
此次香港高等法院的短暫聆訊,主要針對2024年12月的臨時禁令是否延續。法律程序顯示,原告此前成功凍結建浩創帳戶匯豐帳戶,但需在8月底前提交完備證據,否則禁令可能解除。
香港高等法院1日宣佈決定,宗馥莉不得從建浩創投匯豐銀行帳戶提款或轉帳任何資產,有關禁令持續有效至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級人民法院有最終裁決爲止;併發出披露令,被告需披露該匯豐帳戶的最新餘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帳目。
決定文件指出,披露令的目的是確保標的資產得到保全,以便中國法院有效地進行杭州訴訟。披露令絕不是在考慮當事人各自案件的實質內容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