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膳廠商「戰略同盟」圍標海軍伙食 二審無罪變有罪
國防部2021年辦理海軍伙食委外招標案,總預算超過4千萬元,卻有2團膳廠商私下組成「戰略同盟」成功圍標部分標案,遭警方調通聯才曝光,原本一審其中一廠商全身而退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法官認定2廠商皆屬共同正犯,違反政府採購法判有期徒刑6個月。
判決書指出,國防部於2021年公開招標「海軍伙食人力勞務委外案」,招標金額逾4100萬元,分爲8個投標組別。涉案的2廠商都有意投標其中第7組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及海軍造船發展中心預算超過3百萬元的標案,因此在投標前多次私下電話協商。
檢警調閱通聯紀錄,才發現廠商間竟然爲了中標而刻意「喬標」,甚至電話中提到「就看你要怎樣,我都配合你」、「看他合約開出來啦,開出來的條件,我們再來喬,假如說前幾場有賺錢我就標前幾場」,喬標過程中還發生廠商間互不相讓的對話「我不可能放手,你海發一定要讓我的,你一定要去選別組」。
不過雙方最後仍達成「戰略同盟」,順利讓其中1廠商得標。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沒有得標的該團膳廠商及代表人在案件中積極主動聯繫得標廠商的投標意向,因此判有期徒刑6月、代表人罰5萬、公司罰5萬。得標廠商因爲標案金額固定,無法影響決標價格,反而獲判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認爲2廠商都屬犯政府採購法合意圍標罪,2代表人都有共同犯意聯絡及行爲,應爲共同正犯,因此改判原本無罪的得標廠商代表人有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且判得標廠商7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