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開車門!臺南清潔隊員擊落騎車雙載姊妹花 法官判賠2361萬餘元
臺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5年前駕駛資源回收車清運垃圾時,將車停放路口後下車,突然開啓車門,致一對騎機車雙載的秦姓姊妹撞擊車門後倒地,妹妹滾入後方聯結車輾過左腿後慘遭截肢,姊姊左手掌也遭輾壓,秦家四口向環保局及楊提國賠求償,法官判賠2361萬餘元。
檢警調查,2020年3月24日,楊開資源回收車停放在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後下車,下午3時21分許欲開啓駕駛座車門時,未注意後方車流,即貿然開啓車門外推,剛好姊姊騎車載妹妹行至右側車道,遭車門撞擊後前行向左倒地。
剛好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半聯結車駛至機車倒地處左側外側車道,致使妹妹向左先滾至聯結車前方再滾入車底,隨遭聯結車車頭右車輪輾壓左腿,林發現異狀隨稍向左閃避,而未輾壓姊姊頭部,但左手掌仍遭右車輪輾壓,隨即煞停,姊妹立即被送往成大醫院急救。
然而,妹妹經手術,左膝下仍遭截肢,並有大小便失禁等傷害,經鑑定身體障害損失42%,姊姊也身體障害損失爲1%、勞動能力減損2%。
姊妹兩人年僅20餘歲,人生突遭重大變故,妹妹共求償1500萬精神撫慰金、醫療等費用,共計2608萬5939元,姊姊也求償精神撫慰金84萬餘元等費用共120萬3245元,同時,父母各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全家共求償2928萬9184元。
案經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覆議委員會均認該事故肇事原因僅楊,林並無過失,認楊駕駛自大貨車,開啓左前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爲肇事原因。至於秦女及林等,無肇事因素。
臺南地院檢視相關證據及資料,認在市府擔任公務員姊姊可獲賠精神撫慰金40萬,加上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並扣除保險理賠,共獲賠76萬206元。原擔任護理師的妹妹則獲賠義肢費用、勞動力減損損失等和950萬精神撫慰金等,共獲賠2225萬3803元。另父母各獲賠精神撫慰金30萬元,可上訴。
姊妹花及父母向環保局及楊提國賠求償,臺南地院判賠2361萬餘元,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