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源回收車擊落遭聯結車輾壓 女子慘截肢獲國賠2361萬
臺南秦姓姊妹騎機車雙載,被環保局回收車司機開車門撞倒,慘遭後方聯結車輾斷妹妹左腿、姊姊姊左手掌,訴求國賠獲判賠2361萬餘元。示意圖。(臺南市環保局圖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2020年執行回收任務時,在路口突然打開車門,撞倒騎機車雙載的秦姓姊妹,造成22歲妹妹滑到中間車道遭聯結車輾過左腿,慘遭截肢,姊姊左手掌也被輾傷。事後姊妹和父母4人向臺南市政府索賠,臺南地院審理後,判賠姊姊76萬206元、妹妹2225萬3803元,父母各獲賠30萬元,共獲賠2361萬4009元。
此案發生在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沿街清運回收垃圾,將車停在中華西路二段、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楊男打開車門準備下車,後方秦姓姊姊騎機車載着妹妹經過,遭楊男打開車門撞擊,人車當場倒地,兩姊妹摔向左側車道,後座的妹妹慘遭捲入後方聯結車車底,左腿被輾斷,姊姊頭部險遭輾壓,聯結車駕駛急忙閃避,仍輾過姊姊左手掌。
受傷兩姊妹送成大醫院急救,22歲妹妹左膝以下遭截肢,並造成大小便失禁等傷害,經鑑定全部身體障害損失42%;25歲姊姊也全部身體障害損失爲1%、勞動能力減損2%,兩人均僅20幾歲,因此車禍遭受人生重大變故。
秦家人對臺南市政府提告請求國家賠償,妹妹求償醫藥費、失能賠償及1500萬精神撫慰金等共2608萬5939元;姐姐也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84萬餘元,共120萬3245元,秦家父母各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4人共求償國賠2928萬9184元。
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姓清潔隊員應負事故全部責任,他所屬的臺南市政府應負起賠償責任。在臺南市府擔任公務員姊姊獲賠精神撫慰金40萬,加上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並扣除保險理賠,共獲賠76萬206元。在成大擔任護理師的妹妹則獲賠義肢費用、勞動力減損損失等和950萬精神慰撫金,共獲賠2225萬3803元,姊妹倆的父母則各獲賠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