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前女友穿睡袍背影照 他分手後「設成大頭貼」遭判刑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李姓男子和女友交往一年後分手,他挽回女友不成,把LINE頭像設爲女友穿睡袍背對鏡頭的偷拍照片,前女友發現氣炸報警,李男還傳訊致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6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11月間,李姓男子於線上遊戲認識一名女網友,認識一段時間後,2人決定交往,隔年5月,到高雄某飯店入住,期間李男偷偷拿着手機拍下女友穿着睡袍的背影照。

後來雙方感情生變,李男想挽回女友無效,2021年12月,他將自己LINE的大頭貼,更換成當時偷拍女友的照片,結果被女友發覺後,李男還特地寫了一段文情並茂的文字,提及「我只是幼稚地以爲就像拍攝背影照一樣想記錄美好的時刻,在這種情感豐沛的時間點,我忽略了道德和法律,因爲妳熟睡的臉龐真的好美」向前女友致歉。

但前女友堅持報警提告,高雄法院審理時,李男稱照片中主角並非前女友,不過法官根據飯店住房紀錄及李男的致歉文字,不採信他的說詞,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散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等罪,判拘役6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