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庭法官見解不同...黃呂錦茹會走上柯文哲老路? 今上午開羈押庭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罷免連署造假案,檢方搜索約談後聲押,法官裁定無保請回、當庭釋放;檢方抗告發回重裁;臺北地院訂今上午10時傳喚黃呂召開羈押庭,由法官宋雲淳承審。

2024年9月2日,臺北地院強制處分庭偵查中對檢方聲押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一度由法官朱家毅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另由同庭法官呂政燁9月6日裁準羈押禁見,可見,即使同一庭庭員,亦可能對裁押與否有不同見解。

黃呂錦茹本月19日凌晨由法官陳採葳審理聲押案,認爲檢方聲押黃呂屬「推論」性質,裁定無保請回,今天法院要重新審理並作裁定,黃呂是否循柯文哲「老路」受訴訟上不利益羈押禁見?值得關注,檢方如何論告、出證證據力強弱,同是關鍵。

黃呂錦茹的抗告案本週二由高院審判長吳麗英、受命法官陳銘壎、陪席法官陳麗芬組合議庭審理,昨裁定出爐。

裁定書指出,臺北地院雖以黃呂錦茹涉犯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不足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不過,卷內同案被告與證人供證、罷免案提議人名冊、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經綜合勾稽,與黃呂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黃呂是否罪嫌不足?有研求餘地。

裁定認爲,檢察官抗告所指原無保請回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事證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應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爲裁定。

檢調接獲告發,指吳思瑤、吳沛憶「雙吳」藍罷團疑涉僞造提議書,向中央、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提議人資料發動偵搜;本月17日搜索、黃呂錦茹等到案,聲押黃呂、臺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法院審理裁定姚、初羈押禁見,但黃呂、曾罪證不足、當庭釋放。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