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區司法局堅持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美欣 通訊員 馬佳蕾
一直以來,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區司法局積極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致力於滿足廣大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優化場所、擇優建強。強化場所建設。遵循“因地制宜、因陋就簡、經濟適用”的原則,在各鄉鎮(街道)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與司法所合署辦公。在村(居)調委會建立調解室,達到“四、五、六”標準化建設要求。(四落實“組織、制度、工作、報酬”,五有“標識、場所、印章、回訪記錄、統計臺賬”,六統一“會議、印章、調解、回訪、記錄簿、統計臺賬”),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明晰了5個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6個鄉鎮街調委會和39個村居調委會的職能,明確了職能部門參與協作的工作職責,做到應調盡調、多元化解,保障了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序開展;強化隊伍建設。遵循“好中選優、優中擇能”的原則。把品德好、業務強、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熟悉當地情況和在羣衆中有威望的司法幹警、基層幹部等推薦爲人民調解員,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壯大了人民調解工作隊伍。目前,建立的人民調解組織均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小組,形成了區、鄉鎮(街道)、村(居)三級人民調解網絡。
創新機制,激發熱情。近年來,二道江區司法局堅持將各類資源力量納入人民調解當中,加強各類調解體系聯動,推動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在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機制的基礎上,積極推行“以案定補”調處工作機制。多年來,該局通過“以案定補”的方法,按照“誰調解獎補誰”的原則和矛盾糾紛的難易程度制定補助標準,每年發放2次,2024年調解建卷案件450餘件,發放獎補資金15000餘元,進一步激發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熱情。
多元聯合,提升水平。強化業務培訓。按照“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每年採取集中培訓、以案代訓、線上培訓等多種形式,組織調解員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工作原則、相關程序、調解技巧和調解卷宗的製作格式等相關知識進行了培訓和講解,爲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打下堅實基礎;明確各級職責,嚴格調解程序。始終遵循“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特點,變羣衆上訪爲人民調解員下沉走訪,深入基層排查化解糾紛、處理問題,着力做到排查全覆蓋、糾紛全介入、一般糾紛不出村(居)、複雜糾紛不出鄉鎮街。全面提升各級調解組織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真正讓羣衆“話有地方說、事有地方辦、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