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海砂屋不搬要罰 新北1條件擬暫緩開罰最快今年上路

新北市府列管150案海砂屋。示意圖/新北都更處提供

新北市列管150案海砂屋,6月初才發生經市府停用的海砂屋,天花板、牆面掉落差點砸傷住戶,依法停用需限期搬遷否則要開罰,但都更整合時間長,屋主陷兩難。新北工務局長馮兆麟指出,內部與城鄉局討論後,針對進入都更程序被停用的海沙屋「朝彈性開放、暫緩開罰」,預計最快今年上路。

新北市工務局現列管150案海砂屋,有85案達停用標準。市府2022年實施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其中認定停用的海砂屋,限期住戶6月個內,商用限期3個月搬離,若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條例逾期未停止使用,可連續處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依法斷水、電。

不過都更整合時間曠日廢時,工務局指出,民衆自覺屋況良好不願搬走、都更條件不符合期望等,短時間無法找到適合的處所等考量,仍持續使用海砂屋;馮兆麟說,內部與城鄉局討論,針對進入都更程序,被停用的海沙屋朝「彈性開放、暫緩開罰」,但前提需屋主經由技師結構鑑定後,有安全疑慮仍要先補強,沒有補強還是會開罰。

議員王威元指出,多數民衆不將海砂屋視爲要立即解決的問題,而是視爲一種投資,就會計較報酬率,民衆希望室內一坪換一坪,但對建商來說誘因不高,加上中央打房、銀行貸款接近滿水位,建商貸款利率高致成本增加,連已經整合好的都更案,公開招標卻無建商投標,認爲彈性開放、暫緩開罰的方式,是市府不得已的狀況下能做得最好安排。

議員林秉宥說,他曾建議別再開罰進行都更程序的停用海砂屋,另針對無法都更的海砂屋,建議市府透過容積銀行概念,將難以都更的單元,整合起來自己都更。現在市府提出暫緩開罰是解套,同時也有防護計劃,讓暫時不想都更、沒條件都更的海沙屋住戶,住起來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