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海砂屋不搬 新北彈性開放 最快今年上路
新北市府列管150案海砂屋,不搬遷開罰出現爭議。圖/新北都更處提供
新北本月初發生經市府停用的海砂屋天花板、牆面掉落砸傷住戶,依法停用需限期搬遷否則開罰,都更整合時間長,屋主陷兩難。工務局長馮兆麟說,內部與城鄉局討論後,對進入都更程序被停用的海砂屋朝「彈性開放、暫緩開罰」,最快今年上路。
新北工務局現列管150案海砂屋,有85案達停用標準。市府2022年實施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物處理自治條例,其中認定停用的海砂屋,限住戶6個月內,商用限期3個月搬離,若建物所有權人違反條例逾期未停用,可連續處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依法斷水、電。
不過都更整合時間曠日廢時,工務局指出,民衆自覺屋況良好不願搬走、都更條件不符合期望等,短時間無法找到適合處所,仍持續使用海砂屋。馮兆麟說,內部與城鄉局討論,對進入都更程序,被停用的海砂屋朝「彈性開放、暫緩開罰」,前提需屋主經由技師結構鑑定後,有安全疑慮仍要先補強,未補強仍會開罰。
議員王威元指出,多數民衆不將海砂屋視爲要立即解決的問題,視爲一種投資,會計較報酬率,民衆希望室內一坪換一坪,對建商來說誘因不高,加上中央打房、銀行貸款接近滿水位,建商貸款利率高致成本增加,連已整合好的都更案,公開招標卻無建商投標,彈性開放、暫緩開罰是市府不得已狀況下能做的最好安排。
議員林秉宥說,他曾建議別再開罰進行都更程序的停用海砂屋,另針對無法都更的海砂屋,建議市府透過容積銀行概念,將難以都更的單元,整合後自行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