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海砂屋自治條例 月底上路
爲改善海砂屋問題,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增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預計3月底實施。(桃園市都市發展局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爲改善海砂屋問題,桃園市都市發展局增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預計3月底實施。若依該條例停用建物拒絕停用,可處最高6萬元罰鍰。若達拆除標準自行拆除者,則可獲20萬元補助。
都發局表示,該條例中,海砂屋若達拆除標準而自行拆除者,每戶補助20萬元。條例明訂經鑑定後,海砂屋分爲需補強、需拆除2大類,若列爲需拆除,嚴重者停止使用,更嚴重者則是限期拆除。若桃園發生4級以上地震,停止使用的建物1個月內必須重新鑑定,若仍有居住事實者,可處5000元至6萬元罰鍰。限期拆除未拆除,則可處3至6萬元罰鍰。
都發局提到,過去海砂屋沒有拆除、停用等規範,雖知海砂屋危險,但市府沒有相關法源處理,該條例通過後,可保障市民安全,如桃園正光花園新城就是海砂屋,但是住戶衆多,意見難以整合,市府3月29日將到該社區進行防災都更建築量體、財務試算說明會。
住宅發展處處長邱英哲表示,去年11月該社區過半數住戶同意轉軌爲公辦都更,市府將在說明會時公佈模擬試算結果,若超過75%所有權人同意,將協助模擬選配,並啓動招商程序尋求投資者。
桃園市議員黃家齊說,正光花園新城海砂屋屋齡近40年,共有21棟195戶,當時因建商使用海砂建屋造成多棟建築物成爲危樓,不少住戶家中水泥脫落、鋼筋外露,屋況越來越差。部分住戶雖成立都市更新會,卻因其他許多住戶不瞭解都更法規、權利義務、對建商不信任,導致沒有進展。
去年11月公辦都更辦公室成立後,社區過半數住戶同意轉軌爲公辦都更,同時也成爲桃園第1個送件申請成功第1階段的案例。黃家齊說,公辦都更由市府主導,能讓程序更加透明化,接下來每個階段對社區來說都是重要挑戰,積極整合將同意比例提高,相信能重建期盼已久的美麗家園。
都發局表示,去年11月起進行5場防災都更說明會,巳有5個社區表達公辦都更意願,其中4件符合防災都更類型,1件爲一般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