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 旭東海廢未清每件罰6千 暫停海域使用權3個月
針對海上光電浮臺變垃圾,屏東縣政府要求業者旭東公司限期48小時內清除完畢,但至9日下午2時截止期限,至少仍有4、5處未清除的結構物。(屏縣府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海上光電測試站遭颱風重創,大批光電浮臺黑色結構成海廢遍及佳冬、枋寮沙灘,屏東縣政府要求設置的旭東環保科技公司限期48小時清除完畢,但至9日截止期限,仍有未清除的結構物,對此,縣府除針對每件處最高6000元罰鍰外,更停止業者海域使用權3個月。
屏縣府指出,由旭東公司實施的「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臺技術開發」計劃,是將光電浮臺設置在佳冬鄉與枋寮鄉外海約3.1公里處,設置期限是從今年2月6日至明年12月31日,試驗完畢後,相關設施設備將全數移除,不料還沒完工就遇颱風來襲,導致浮臺零件脫落。
大批浮臺結構物不僅遍佈佳冬、枋寮沙灘,還成海上垃圾漂至高雄林園區汕尾沿岸,對此,屏縣府除要求業者停工且需重新檢具設備強化計劃書報縣府審查、未完成審查前不得復工外,並限期在昨日下午2時前要清除完畢沙灘散落物。
期限一到,屏縣府環保局會同農業處前往巡查,一路從東港岸際往南走,至少在4、5處沙灘看見未清除的結構物,當下立即依「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佔性使用管理辦法」裁處旭東停止使用該海域3個月,縣府表示,這是最長的停止使用期限。
此外,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針對未清除的結構物每件裁處最高6000元罰鍰,縣府表示,巡視計劃是從東港一路往南至枋寮,目前巡視尚未結束,數量還在統計中。
對於縣府開罰,旭東表示尊重配合,但也強調公司獲報後隨即加派人力全力清理,如有遺漏,請各界告知,公司將全力回收,同時已聯繫海事公司待命,待海象平穩即刻出海,將海上少部分浮臺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