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皮屋飲酒爆口角 高雄68歲翁砍死友人遭判無期徒刑
合議庭審理後22日下午做出判決,認爲郭翁手段兇殘,雖坦承犯行,但到法院開庭時才向死者家屬道歉,未賠償死者家屬、未獲家屬原諒,因此依殺人罪判郭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68歲郭姓老翁2年前與葉姓、謝姓友人在家中鐵皮屋喝酒聚會,不料郭翁酒後與葉男爆口角,竟到廚房拿菜刀追砍葉男,導致葉男身中55刀失血過多喪命,謝男在旁勸架也被打傷,警方到場制伏郭翁後交由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以《殺人罪》起訴郭翁,經橋頭地院審理,22日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判郭翁涉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起訴書指出,郭姓老翁2023年11月晚間與葉男、謝男在家飲酒,3人連喝4小時,不料聊天到一半,郭翁與葉男突然爆發爭執,謝男在旁連忙緩解氣氛,郭翁竟衝動到廚房拿出菜刀,向當時坐在沙發上的葉男揮砍,葉男當場遭刺中胸部及腹部;另謝男制止郭翁當下,郭翁也抓起一旁酒瓶朝謝男頭重砸,謝男嚇得逃出鐵皮屋外求救。
謝男在外呼救時,郭翁反鎖家中鐵皮屋鋁門窗,繼續持刀攻擊葉男,導致葉男頭部、右肩、胸腹部及左右手被砍中48刀,胸腹部還有7處刺傷,全身上下共身中55刀,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警方到場後對郭翁噴辣椒水制伏,郭翁酒測值高達0.6835毫克,雖然仍能回答姓名和報出身分證字號,但經醫院鑑定他罹患「酒精使用障礙症」,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調查,郭翁殺人後,還能向員警要求穿衣服,被捕後也配合警方,因此認定他雖因酒精使用障礙症導致控制能力受影響,但並沒有達顯著降低程度。
合議庭審理後22日下午做出判決,認爲郭翁手段兇殘,雖坦承犯行,但到法院開庭時才向死者家屬道歉,未賠償死者家屬、未獲家屬原諒,因此依殺人罪判郭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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