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街友酒後爆衝突!頭部連挨7拳打死人 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
▲酒後失控成殺人犯!基隆街友鬥毆致死,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火車站南站廣場2024年7月發生一起命案!2名街友因口角衝突爆發肢體衝突,蔡姓街友持續揮拳重擊謝姓街友頭部,最終導致謝男傷重不治。基隆地檢署依《刑法》殺人罪起訴蔡男,案件由國民法官審理。基隆地院於今(2日)宣判,認定蔡男手段殘忍,犯後無悔意、無賠償,且長期放任酒癮不治,對社會具有高度危險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與謝男皆爲基隆車站南站的街友,於2024年7月6日凌晨3時7分許,在2樓廣場電梯口旁因故發生口角。衝突中,蔡男連續以右拳重擊謝男頭部7次,導致謝男倒地不起。
法院認定,蔡男明知頭部爲人體重要部位,遭受重擊極易導致嚴重傷害甚至死亡,但仍於同日凌晨3時8分12秒至21秒間,徒手在短短9秒內7次重擊謝男頭部,造成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最終致死。法院據此認定,蔡男的行爲符合「殺人不確定故意」,構成殺人罪。
雖然目擊民衆陳男立刻報警,救護人員將謝男送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急救,但謝男在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最終於同日12時53分不治身亡。
蔡男在偵查期間雖坦承傷害致死,但否認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並聲稱行兇前曾飲酒,且過去曾患精神疾病,企圖藉此減輕刑責。然而,法院依監視器影像、法醫解剖報告、相驗屍體證明書等證據,認定蔡男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並確實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
合議庭及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爲,蔡男僅因細小爭執,便單方面質問後徒手出重拳將被害人活活打死,手段殘忍,且犯後未表達悔意,也未與家屬和解或賠償,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無法挽回,對遺屬造成難以彌補的傷痛。
此外,蔡男過去曾有酒駕、失火等違法行爲紀錄,顯示其對法律規範抱持藐視態度,且長期酗酒卻未積極戒治或尋求家庭支持,法院認定其爲「社會不定時炸彈」,綜合各項因素,法官最終裁定蔡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