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法院“穿透式審查” 遏制虛構債務損害企業權益行爲

近年來,市場主體活動日益複雜多元,法院在審理公司類案件過程中,應當運用穿透式審判思維,對複雜疑難案件進行精細化審查,探求糾紛本質,釐清真實的法律關係。近日,騰衝市人民法院再審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通過嚴格審查證據鏈條,挽回民營企業經濟損失,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騰衝某房產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先後向楊某出具借據5份,載明其向楊某借款合計626.5萬元。2018年,楊某以上述借據和相應銀行轉賬流水記錄爲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騰衝某房產公司及陳某償還借款626.5萬元及相應利息。因被告陳某未到庭應訴,法院缺席判決支持了楊某的訴訟請求。

2022年,某房產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楊某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破產管理人覈查發現,楊某申報的債權存在重大疑點,遂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中,法院調取關鍵證據銀行流水顯示:2015年來,楊某雖向該公司轉賬11次,轉賬金額達1463.6萬元,但其中超893萬元資金實爲該公司先轉入楊某賬戶,再由其轉回公司賬戶,形成“資金閉環”。除一筆570萬元轉賬爲購房款外,其餘款項均無法證明真實借貸關係。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楊某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實借款已實際交付,其轉賬款項性質存疑,亦不符合民間借貸常理,依法不予支持。法院判令撤銷原審判決,並駁回楊某全部訴訟請求。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法院的一項重點工作,也是法院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的重要舉措。

該案再審通過全面審查資金流向、引入破產管理人專業覈查,有效破解原審中因被告缺席導致的證據盲區,體現了法院在審理涉企案件時“穿透式審查”的嚴謹態度,有力遏制了通過虛構債務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爲,爲構建誠信有序的市場秩序提供了司法範本。

記者 張恆 通訊員 李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