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鬼父強脫女兒內褲 摸下體惡喊「妳媽都不跟我做」!下場出爐
桃園一名父親猥褻未成年女兒,遭法院判4年6月,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桃園一名父親阿賢(化名)趁13歲女兒小美(化名)準備洗澡時,將她強行帶到臥室,脫去衣物並觸摸下體及大腿,邊撫摸邊說「沒有妹妹的這麼臭」、「媽媽都不跟我做」等語,還威脅阻止她告知他人。法官認爲小美證詞一致,考量阿賢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認其嚴重侵害女兒身體及性自主,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賢身爲小美的父親竟罔顧人倫,明知小美於2017年8月間是未滿14歲少女,竟在小美國一升國二暑假、某天工作返家後,趁小美準備洗澡時,強行將對方帶到房間,並擅自褪去小美的褲子及內褲,以手撫摸陰部,小美當下表明不舒服並極力反抗,但阿賢仍繼續撫摸。
阿賢挨告後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因他曾以關閉手機上網功能、沒收機車鑰匙等方式管教小美,才導致父女關係生變,小美才會謊稱遭他強制猥褻。
小美在偵查、審理時證稱,案發當天下午2、3點在浴室準備洗澡,爸爸(阿賢)先在門口問「脫衣服了嗎」,她還沒脫,爸爸就把她拉到主臥室,強行脫掉她的褲子和內褲,之後叫她把腿打開,接着看她下體,並用手觸摸大腿、陰部等處,還親吻脖子、聞身體,並說「沒有妹妹的這麼臭」、「媽媽都不讓我看」、「媽媽都不跟我做」等語,持續觸摸行爲2、3分鐘。
過程中,小美曾踢爸爸,卻遭警告「若再繼續踢,妹妹也會被我這樣做」,她遭威脅後便沒再反抗,只安靜地哭,爸爸看到她沒表情在哭,便說「搞得好像我在強X你」才結束該行爲,最後還表示「若你跟媽媽說或讓其他人知道,你就知道了」等語。小美之所以說出這段經歷,是因爲2年前媽媽收到司法文件後,告知她關於妹妹遭爸爸性侵的事,她才知道妹妹也遭受類似對待。
法官審酌,小美的證述經檢、辯於審理時交互詰問,並無明顯矛盾或重大瑕疵,也沒有任何抽象或誇大情節。加上小美於偵查中供稱,自己沒有對阿賢提出告訴的意願等語,審理時證稱「只是因爲這件事對她影響很大,想改善情緒」、「不是想讓阿賢對她所爲被他人知道」等語,足徵小美無陷構阿賢,使其受到刑事處分的意圖,難認小美憑空虛構本案情節,因此相信小美證述爲真。
桃園地院審理,阿賢竟爲逞一己私慾,罔顧人倫,利用與被害人獨處家中之際,對其強制猥褻,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考量阿賢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先前已有妨害性自主遭判刑的前科,堪認其素行不佳。再參酌阿賢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程度及對被害人所造成的身心創傷,兼衡其自陳高職畢業,入監前從事泥作,經濟狀況尚可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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