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宋瑞展300萬交保 穿電子監控竟花1小時
宋瑞展(左)羈押近10個月,清明連假前夕獲交保300萬元,並接受電子監控。(邱立雅攝)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前秘書宋瑞展因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賂,去年6月4日遭收押禁見,1日首開審理庭,2日中午新竹地院法官裁定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附加電子監控。
宋瑞展從去年6月4日起新竹地檢署聲押禁見到起訴法院移審,至今已近10個月,1日審理庭時當庭聲請停止羈押,辯護人認爲已無羈押原因,檢方認爲仍有羈押必要,法官當庭還押解除禁見,2日中午紙本裁定交保。
宋瑞展2日下午2時由新竹看守所提解回法院,3時於法警室接受電子電控裝置穿戴,包括簽署文件等程序,超過4時整個交保程序才結束,並與等候多時的太太一同步出法院。
宋瑞展因新竹地檢署調查新竹市警察局涉嫌收賄及賭博集團非法經營賭博電玩案,查獲宋及賭博集團劉姓負責人等17名被告,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案件起訴。宋因罪嫌重大遭到羈押,遭起訴移審後,法官認爲宋瑞展屢次供詞均有出入、與證人說法有歧異、帳冊內容迥異,當庭諭知羈押至今。
此外,貪瀆案中更扯出指示下屬幫抽白單的案外案,連累另外19名新竹市警局同僚遭起訴停職。但面對詢問重見天日首件事情要做什麼、是否對19名警察感到抱歉等等提問,均不表示意見,並在太太攙扶下快步走向新竹地院停車場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