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 金管會說明傷亡保險理賠

金管會(圖/吳靜君攝)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造成傷亡,金管會今日表示,商業火險由新光產物主辦承保,主要是70%;剩餘30%則是由國泰產險、明臺產險以及泰安產險各分配10%。以及公共意外險由新光產險100%產險。

傷亡情況,金管會表示,保險公司已經派員瞭解。依照《臺中市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最低投保金額。

每一身體傷亡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300萬、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30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額4800萬元。金管會表示,公共意外險有符合最低投保金額,實際投保情形要由各產險公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