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烏日某公幼教師不當體罰 遭解聘重懲
臺中市烏日區某公立幼兒園教師不當管教,臺中市教育局2月間對外說明。(教育局提供)
不當管教事件頻仍!臺中市烏日區某公幼教師2月間,將幼生手放入櫃門邊關上,造成幼生手部紅腫;另將椅子翻倒,致幼生跌坐在地。教育局1日表示,學校教評會昨審議決議解聘該師,且1年不得聘任爲教師、此外,該師涉其他違規事項,相關事證已移請地檢署查辦。
調查指出,該幼兒園教師於2月14日因兩位幼生排隊拿杯子喝水時起爭執,疑將其中一名幼生的手放入水杯櫃門邊,再將櫃門關上,造成幼生手部紅腫。另該師2月12日及13日連續2日,因幼生坐椅子時翹起來,無預警將幼生椅子翻倒,致幼生跌坐在地並大聲哭泣。
教育局2月18日獲報後,1個月內調查完成,不當管教、體罰及不當對待幼生屬實,於3月13日開會審議,決議予以解聘、且管制1年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並裁罰6萬元罰鍰,同時函請學校儘速召開教評會審議應否解聘。
學校教評會昨審議決議解聘該師且1年不得聘任爲教師;另該師尚疑似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等情事,學校已依規調查中。此外,該師原擔任幼兒園主任期間,發生午餐退費及幼生延長照顧服務收費未入公庫等疑義,教育局已將相關事證移請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