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牌私幼爆不當管教 3教保員停聘重罰48萬

▲北市教育局證實,3名教保員因不當管教幼生共被罰款48萬。(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臺北市幼兒園再傳不當管教。北市教育局今(1日)證實,位於大同區的某私立幼兒園,共有陳姓、李姓、蕭姓3名教保人員,不當管教幼生,已經依法對三人開罰,其中陳師因情節重大,除罰鍰40萬元,且4年不得任教,李師則罰鍰6萬元、1年不得任教,蕭姓教保員罰2.4萬,另負責人則連帶裁處6萬元,加上延遲通報另行裁處6千元。

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頻傳,位於臺北市大同區近30年某老牌私立幼兒園,傳出有3名教保人員不當管教幼生,北市教育局也在今天證實,並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對3名老師與幼兒園負責人開罰。

北市教育局表示,該幼兒園的陳姓與李姓教保員,因爲不當管教幼生,經過教育局查證屬實,並提送認定委員會,認定陳師有情節重大的不當管教行爲,裁處罰鍰40萬元、4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相關人員;李師也是情節重大的不當管教行爲,裁處罰鍰6萬元、1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相關人員。還有一名蕭姓教保員,同樣因爲有情節重大的不當管教行爲,裁罰2.4萬元,上述3人都已經被停聘。

此外,教育局指出,陳姓與李姓兩名教保員,已經公告在「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幼兒園機構名稱也已經公告,而負責人也連帶裁處6萬元。加上因該幼兒園有延遲通報狀況,也對負責人另行裁處6000元。

教育局表示,本案是因爲幼兒園裝有監視器,故得以調閱監視器影像,確認幼生受傷原因及行爲人的不當行爲,做成調查報告。教育局將持續鼓勵北市教保服務機構裝設工作紀錄器,並予以全額補助,希望提升違法對待幼生事件的調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