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上半年行人專案抓3.6萬件 14件行人死亡案其中11人違規

▲臺中市警局今年上半年取締告發3.6萬件行人有關違規。(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警局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上半年一共取締3萬6306件行人有關交通違規。交大指出,今年6月爲止,共有14名行人因事故死亡,其中11名行人自身有違規行爲,以未依標線穿越道路爲主。

警方指出,鑑於近期發生多起不幸的行人交通事故,爲強化行人安全及提升安全駕駛意識,臺中市警局持續推動「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上半年共計取締了3萬6306件有關行人安全類別的交通違規,展現警方強勢維護行人路權的執法決心。

根據警方統計,取締違規件數前3名依序爲「闖紅燈」2萬7709件、「行人違規」4119件及「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前述違規項目也是常造成行人交通事故主因。

統計114年1至6月行人24小時內死亡人數共有14人,其中11位行人均涉有違規行爲,佔比高達78.6%,並以「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爲主要違規態樣。因此,不僅是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而行人也不要貪圖一時之快而隨意穿越馬路,除了造成自身危險外,也容易因往來車輛速度過快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

▲臺中市上半年有14件行人死亡事故,其中11件行人自身有出現違規。(圖/記者許權毅攝)

警方也說,交通部修訂之道交罰則已經施行,針對多次違規或肇事的駕駛人,予以更爲嚴厲的裁罰,修法加重肇事致行人輕傷的處罰,提高至1萬8000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的處罰,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

市警局表示,將持續滾動修正「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策略,要求各分局以精準執法方式,達成防制事故目的,針對轄區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彎」、「行人違規」等交通違規,全力守護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