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中行人正義大執法 半年告發3.6萬件 14行人死亡有11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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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近期傳出重大行人交通事故案件,臺中市警局已執行半年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迄今已取締破3萬6306件,其中以闖紅燈比例最高,佔比76%,另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身亡案件有14件,其中11人涉有橫越道路等違規,臺中市交大也提醒用路人與行人都需守法,以策安全。

臺中市警局已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半年,統計1月至6月,一共取締3萬6306件有關行人安全類別的交通違規, 取締違規件數前3名依序爲「闖紅燈」2萬7709件、「行人違規」4,119件、「車輛不停讓行人」3073件。

臺中市交大指出,該三項違規項目也是常造成行人交通事故主因,統計今年1至6月行人24小時內死亡人數共有14人,其中11位行人均涉有違規行爲,佔比高達78.6%,以「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爲主要違規態樣。

交大提醒,不僅是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而行人也不要貪圖一時之快而隨意穿越馬路,除了造成自身危險外,也容易因往來車輛速度過快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

交大指出, 今年交通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自6月30日起施行,尤其是針對多次違規或肇事的駕駛人,予以更爲嚴厲的裁罰,修法加重肇事致行人輕傷的處罰,提高至1萬8000元;肇事致行人重傷或死亡的處罰,一律處以最高額3萬6000元。

臺中市警局表示,將持續滾動修正「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策略,要求各分局以精準執法方式,達成防制事故目的,針對轄區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闖紅燈」、「車輛不停讓行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彎」、「行人違規」等交通違規,全力守護行人安全。

另外利用各種機會宣導交通安全觀念,希望透過持續宣導與嚴格執法,能有效減少行人事故的發生。

臺中市警局已執行半年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告發3.6萬餘件。圖/臺中市警局提供

臺中市警局已執行半年的行人正義大執法,告發3.6萬餘件。圖/臺中市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