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碩士妒火潑油燒死男友 「當母面處決兒」國民法官今判14年
臺中謝姓女碩士懷疑李姓男友有小三,朝他潑2公升汽油點燃把李燒到體無完膚慘死,李的母親、姊姊開庭時聲淚俱下,痛斥謝女「在母親面前處決兒子」、「弟弟的皮還黏在牆上」;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依殺人罪,判處謝女14年,可上訴。
李男(40歲)2024年3月12日開車經西區忠明南路、五權五街疑恍神,高速撞死等紅燈的陳姓矽品工程師,李肇事被民衆目擊留在現場叼煙態度輕浮。
李涉嫌過失致死罪嫌交保不久,謝女(34歲)4月9日因李機車沒油,她幫李買回1桶汽油時撞見對方和女性友人同行,因懷疑李感情不忠氣憤大吵,在西屯區大聖街住處外朝李身上潑2公升汽油,再追入家中持打火機點燃,鄰居拍下李男着火哀號、慘叫,窗邊冒出火光,李全身56%燒灼傷慘死。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經3日密集審理,謝女全部認罪,表示自己理智線斷掉,對死者及家屬很抱歉,還說希望出獄後能賠償被害家屬480萬元。
謝女昨當庭起身想和李男母親、姊姊道歉,但李母嚇到奔逃掩面痛哭,顫抖直言「她好可怕!」審判長田德煙命謝女坐下不要再刺激家屬;李母說,謝女在她面前處決兒子,害她至今惡夢連連,當初謝女被母親趕出家門,她好心收留,謝女卻害他們家破人亡。
李男姊姊表示,謝女潑油縱火燒死人後,她清理屋內時驚覺牆壁、椅子上「到處都黏着弟弟的皮」,直言痛苦像是走入地獄,留到沒有眼淚,悲傷會持續一輩子,請求法官對謝女判處無期徒刑。
公訴檢察官陳隆翔指出,謝女因妒火變成怒火,辨識行爲能力正常、不值得同情,但考量有迴歸社會可能、再犯重罪率低,求刑14年6月至15年;謝的辯護人說,謝出生於嚴重家暴家庭,後罹患精神疾患,丈夫又因案入獄,請求依刑法第19條、第59條減刑,建議量刑7年,施以保安處分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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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女和李男因感情糾紛,朝李潑2公升汽油後引燃活活燒死對方。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