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爆教練強迫學生抽血研究 林靜儀: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於臉書表示,人體研究倫理審查(IRB)過程複雜,應該要多謹慎;尤其在審查研究計劃時,特別對於「未成年人」、「易受傷害族羣」,或「有利害關係權力不對等」等族羣,必須特別注意倫理議題。圖/翻攝林靜儀臉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前爆出教練以學分作威脅,強迫女足學生配合抽血研究,並威脅若不配合就扣學分,且連續抽血14天,每天要抽到3管血,如今事件曝光。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下午於臉書表示,針對臺師大研究抽血案,先說官方處理進度,依「人體研究法」,人體研究之監督、查覈、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林靜儀再提個人意見指出,有申請過人體研究倫理審查(IRB)的人都知道,過程有多複雜、應該要多謹慎;尤其在審查研究計劃時,特別對於「未成年人」、「易受傷害族羣」,或「有利害關係權力不對等」,如受僱員工、監所犯人、指導學生等,是重要關切與必須特別注意的倫理議題。
她說,不論在醫院或學校,要做研究就要先搞清楚,且遵守研究倫理,這是鐵律,因此,學校研究倫理審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如果是醫院研究的倫理審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林靜儀指出,受試者應該要有明確的知情同意,而且不可以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爲之;受試者也擁有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如果學生不懂他們的權利,研究主持人要懂;研究主持人如果不懂,IRB審查要審到主持人懂才放行研究。依人體研究法14條「⋯研究主持人取得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爲之。」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範雲及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在立法院舉行「強迫抽血惡師免解聘!?臺師大血汗學分,教育部不管嗎?」記者會。受害者之一的簡姓學生(左二)站出來勇敢發聲。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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