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控訴任由街口金科搬空帳戶 臺新銀:絕無不依法行事或延誤
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本報資料照片
泰山公司(1218)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股權交易案愈演愈烈。泰山最近具狀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佔其中「購買老股」14億元,且多次發文給臺新銀行提醒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該帳戶資金,沒想到臺新銀行仍讓胡亦嘉搬空帳戶。對此,臺新銀行聲明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絕無不依法行事或延誤情事。
臺新銀行表示,「對客戶所涉司法爭議,均尊重法院裁判,對於客戶帳戶之管理亦是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絕無不依法行事或延誤情事。」
街口金科聲明稱,泰山公司將其於民事案件主張作爲誣指胡亦嘉侵佔之理由,胡亦嘉再次強調:街口金科依法及依約對泰山公司根本沒有任何受託義務,亦無任何判決裁定禁止街口金科對股款爲動支,並無挪用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