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研考會主委蒙志成遭學生告抄襲 還告成大同事求償百萬敗訴

臺南市府研考會主委蒙志成疑涉私用公務車、不當用主管特支費,今上午遭檢調搜索,並帶回調查中。然而,他任職成功大學政治系副教授期間,遭爆料未經授權同意擅自使用學生期末報告,4學生對蒙提起確認著作權訴訟,一審遭駁回,學生不服上訴二審審理中。

此外,蒙也曾對同系所王姓教授在研究室放置寫有「真不要臉、無恥、剽竊學生資料」匿名字條,侵害其精神健康權,及向大衆公開其違反學術倫理應保密檢舉案,侵害其名譽權等,提告求償100萬元,遭臺南地院駁回。

蒙志成於2019遭檢舉擅自將學生期末報告「假新聞是否會影響成大學生對兩岸政策的認知和看法」中的文字、統計資料及數據,改爲陸委會洽請民間團體辦理兩岸經貿產學議題分區座談會南區會議簡報,及臺灣政治學會年會及國際學術研討會的研討會論文。

成大學倫會經調查後決議,蒙師違反學術倫理行爲不成立。然而,學倫會也認爲,蒙師就學生課堂報告做延伸性研究前,雖已有事先徵詢學生參加意願,也將參與課堂報告學生姓名於在論文中致謝。但若蒙師能更積極取得未被列名共同作者之其他同學同意,實爲較完善、理想作法。

然而,4名學生不滿蒙簡報及論文內容與其著作高度相似,應爲抄襲,對蒙提確認著作權訴訟。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爲,蒙就其簡報使用係爭著作附錄問卷部分,原始數據與問題文字,並未侵害原告之著作財產權,且該論文與其著作相同或相似文字敘述及引用部分原始數據,也符合著作權法第52條合理使用規定。學生不服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蒙對王提起請求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臺南地院指出,蒙自承是第一個發現該紙條者,顯見自王放置該紙條時起,至蒙發覺該紙條前,期間其研究室上鎖,並無其他人看到該紙條,當無貶損其社會評價可能。且其中內容,依社會一般通念,尚不足以使不特定第三人閱知後均會心生畏懼。

臺南地院表示,蒙身爲成大政治系副教授,是否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爲,影響其是否具備適任教師資格,向爲社會大衆深切關心,而非僅單純個人私生活領域問題,屬與公衆利益有密切關係公共事務無疑,即使王向成大檢舉蒙違反學術倫理,也不得認王是不法侵害其隱私權。

臺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蒙志成(左)疑涉私用公務車、不當用主管特支費,檢調今上午發動搜索,並被帶回調查。記者吳淑玲/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