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調查官涉洩密遭起訴…今裁定10萬交保 調查局:將從嚴議處

臺南市調查處林姓調查官,涉在調查某公司涉及不法案件時泄密,遭檢方起訴,移審獲交保。調查局今晚說,林男7月17日已依法停職,後續將召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寬貸。

臺南地檢署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林姓調查官因調查某綠能公司相關不法案件,自民國113年3月起,以法務部調查局內部查詢系統,調閱該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個資、大額交易紀錄及財務金融資料,並儲存於隨身碟。

新聞稿提及,林男於113年5月將隨身碟提供予涉案綠能公司總經理秘書黃姓女子,任由黃女自行觀覽及複製,並儲存於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內;該公司另名秘書陳姓男子因與黃女共用筆記型電腦,看見這些資料後,以手機拍攝爲照片存檔,並提供友人郭姓男子觀覽,郭男亦以自己手機翻拍存檔。

檢方指出,林男等4人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足以損害他人對於個資保有隱私利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泄漏國防以外秘密,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案由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林男於今年7月17日經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調查局依法停職。

全案移審後,臺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林男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調查局今天晚間表示,將於近期召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寬貸。

臺南地檢署將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新營站調查官林家齊依違反個資法及泄密罪提起公訴,將在押的林移審臺南地院,法院今天下午裁定10萬元交保。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