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擡棺討債」踢鐵板!殯葬男要不回債遭判刑 慘賠償15萬元
賴男與詹男爲討債,到朋友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朋友認爲自己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因此報警並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彰化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對方15萬元。(葉靜美攝)
從事殯葬業的賴男借錢給他的朋友,因對方不還錢,他找來同爲殯葬業的詹男,一起到朋友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討債,朋友認爲自己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因此報警並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彰化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對方15萬元,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刑事部分,法院依共同犯加重重利未遂罪,各處6月、4月有期徒刑。
賴男在法院審理時自述自己從事殯葬業,與被害人是10幾年的朋友了,本來不想借錢給他,對方說他父親口腔癌及老婆要做月子餐沒錢才借錢,對方之前也曾跟他借過錢,利息是雙方約定的。
賴男朋友則主張,賴、詹2人爲向他索討債務,竟到家裡撒冥紙、擺放棺材,讓他感覺自己的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受有精神上痛苦,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聲明2人應連帶給付15萬元。
法院審酌,被告二人與原告有金錢糾紛,卻未思以正當合法途徑解決,竟前往原告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致原告心生恐懼,認其生命及身體有遭受危害之可能,造成原告受有精神痛苦,考量被告之經濟能力等,認爲原告請求被告二人賠償之15萬元之精神慰撫金,應屬適當。
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其中1人表示,不認識也無冤無仇,且我母親已經90幾歲,有重聽、失明、心臟也不好,到現在還會害怕,我在村內,沒有與人結怨,被告灑冥紙擡棺,造成我很大的困擾,害我與我母親很丟臉,兄弟姊妹也都不敢回來,要求賠償1000萬元,雙方未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