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知名協作團體在嘉明湖砍林木開闢營地升火 6人遭判刑

嘉明湖示意圖。圖/取自林管處官網

2021年3月間,有山友發現,戒茂斯山通往嘉明湖山徑,俗稱「獵寮」之處出現砍伐及生火的紮營痕跡,通報林業保育署,保安警察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偵查起訴。

判決書指出,登山社孫姓等6人層層分工,有人負責管理,也有人砍伐高山箭竹及臺灣冷杉、開墾營地及記錄拍照,共開墾4區塊紮營地,總面積約370.03平方公尺。

判決書說,本案山坡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範圍土地,擅自墾殖,雖未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之實害結果,惟已對山坡地水土資源之保育、確保水源涵養及自然資源之永續利用等保護法益形成具體危險。

孫姓股東處有期徒刑6個月、沒收犯罪所得5萬元,曾姓股東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外柯姓、蔡姓及彭姓員工處有期徒刑4個月,劉姓員工處有期徒刑3個月,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