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考研作弊集團宣判 6人獲刑併科罰金
陸無線發射集體考研作弊集團6人被判刑。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澎湃新聞18日報導,廣東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公佈2023年集體考研作弊集團案結果,6名被告遭依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併科罰金。
微信公衆號「香洲檢察」消息,2023年5月,龔某夥同劉某(已判刑)合謀在大陸全國在職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作弊,商定由龔某負責招收考生、替考生購買社保以取得報考資格、向考生髮放作弊器並傳授使用方法、在考場周邊放置訊號發射器等事宜,劉某某負責提供作弊所需工具、獲取考題及答案、透過發射器向考場內考生髮送答案等事宜。
此後,袁某、喻某、曾某、朱某和王某陸續加入。該集團透過招生仲介招攬數十名考生,承諾以作弊方式說明他們透過2024年在職研究生招生考試並收取上萬元高昂費用。曾某利用其名下在珠海開辦的多家公司,爲上述來自北京市、湖北省等多地考生僞造勞動關係並繳納珠海市社保費用,幫助上述考生獲得珠海考區考試資格。
2023年11月底,龔某從劉某處購買約40個作弊器及2個發射器,並透過朱某等人聯繫欲參與作弊考生到武漢市某旅店參加集中「培訓」。「培訓」內容是向考生介紹作弊方式、發放作弊器及傳授作弊器使用方法,並收取部分考生作弊器押金(1000元人民幣/個)。考試前,龔某、王某前往上述考生所在的考場附近踩點並放置作弊訊號發射器。
2023年12月23日,大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開始,但該作弊集團行徑以失敗告終——3名考生在參加考試過程中,使用作弊器作弊,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1名考生攜帶作弊器進入考場時,被安檢人員當場查獲;1名考生攜帶作弊器進入考場後,因害怕未敢使用;2名考生因害怕未將作弊器帶入考場,後自行丟棄……在公安機關全面偵查下,參與作弊考生如實供述相關事實,5名被告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1名被告主動投案自首。
承辦檢察官受理案件後,全面審查在案證據,引導偵查機關追查同案犯,及時固定作弊電子設備、聊天記錄、轉帳記錄等客觀證據,全面查明犯罪事實和非法獲利金額,最終對被告龔某等6人以組織考試作弊罪依法提起公訴。
2024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龔某某等6人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併科罰金,依法沒收違法所得。被告王某提出上訴後又撤回上訴,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