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五星飯店男客SPA休息區滑倒傷頭 求償748萬遭法院駁回

劉姓男客控訴娜路彎花園酒店SPA池防滑措施不足,導致他滑倒受傷,求償逾748萬元,遭法院判決駁回。(蕭嘉蕙攝)

臺東五星級娜路彎酒店集團遭男客指控未設置防滑設施,導致他在SPA池休息區滑倒,求償逾748萬元。臺東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雖未設止滑墊與扶手,但已設警示標誌、提供防滑拖鞋,設施符合理應安全標準,判決劉敗訴,全案可上訴。

劉姓男子2019年入住娜路彎花園酒店,晚間在「SPA溫泉池」泡湯後,走回池旁木椅休息區時滑倒,後腦着地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治療,後續轉診臺東馬偕與成大醫院治療。

劉男主張飯店溫泉池地板防滑設施不足、警示標誌不明、未設置防滑墊與扶手,亦未提供防滑拖鞋,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應有的安全性標準,請求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共748萬9554元,並聲請假執行。

娜路彎酒店則反駁,地面鋪設防滑材質、設有「小心地滑」等警語,並提供防滑拖鞋,且過去未曾發生旅客滑倒事故,研判劉男可能因個人身體不適或重心不穩跌倒。

臺東地方法院審酌並勘驗後認定,劉男跌倒位置非在溼滑磁磚區,未能證明與設施安全性不足具因果關係,且酒店已採行符合一般業界水準的設計與提示措施,無可歸責之處。駁回訴求與假執行聲請,訴訟費用由劉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