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核二廠爆集體貪污!廠長、副廠長、課長遭聲押 廠商500萬交保

記者劉昌鬆、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先前才因辦理系統採購案時收賄,被依照貪污罪起訴,並遭臺電停職處分,日前他再遭查出,他在擔任核二廠副廠長時期也有4件總標金上億元的檢修、備品採購案可疑,臺北地檢署17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8路進行搜索,並通知曾文煌與陳姓副廠長、經理、課長等9名被告到案,復訊後聲押3人、交保3人、3人請回。

▲核二廠4案貪污,廠長曾永煌(時任副廠長)。(圖/記者劉昌鬆攝)

曾文煌涉嫌在2022年「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標案中索賄並順利取得160萬元,之後又在延伸標案中收賄20萬元,在偵查中遭到檢察官聲押獲准,2025年8月獲法院裁定交保2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電子監控,這也是曾文煌隨着案情擴大而第二次遭聲押。

▲副廠長陳聰德(時任經理)。(圖/記者劉昌鬆攝)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核二廠2018年到2019年間,包括預算數千萬元的冷卻系統採購,以及廠內機具檢修勞務等4件標案,也疑似有承辦人員向廠商收賄的弊端,17日前往核二廠辦公室、相關人住處進行搜索,並約談曾文煌、剛調升副廠長的陳姓經理以及承辦課長等5名臺電人員與4名廠商。

檢方復訊過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廠長曾文煌、副廠長陳聰德、課長朱景宏,經理劉水苔以50萬元金額交保、課長宋俞以30萬元金額交保,另外,上次也涉嫌行賄的廣承公司負責人郝致衡則以5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至於另外3名廠商(郭男、楊男、施男)則請回。

▲課長朱景宏。(圖/記者劉昌鬆攝)

針對此案,臺電迴應,目前已與檢廉單位緊密聯繫與合作,並將秉持「勿枉勿縱」及「絕不護短」原則,全力配合司法偵查機關偵辦,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如查證屬實,定依規定嚴懲不貸。

臺電指出,將持續檢討採購業務制度缺失或人爲肇致弊端風險,提出策進建議與研擬防弊措施,並強化機關廉潔宣導,以建立廉政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