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3深陷多重危機,受損股民可索賠

記者 蕭峰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3,證券代碼:400221)於2025年5月29日發佈關於新增及累計訴訟、仲裁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及累計訴訟、仲裁事項共35件,涉案金額合計963,718,487.36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104.1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爲原告涉及的訴訟事項金額爲人民幣0元,作爲被告或被申請人涉及的訴訟事項金額爲人民幣919,976,276.45元,作爲第三人涉及的訴訟事項金額爲人民幣43,742,210.91元。其中,包括由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已開庭審理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案由的訴訟。

行政處罰定性虛假陳述,奠定索賠基礎

此前,太安堂3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1號)。該決定書載明,太安堂3涉嫌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屬於相關法律規定的證券虛假陳述行爲。

股價異動與風險提示,經營狀況堪憂

2025年4月30日,太安堂3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最近3個有成交的轉讓日(2025年4月25日、4月28日、4月30日)達到跌幅限制,跌幅累計達到8.58%。同日,太安堂3收到西南證券關於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風險提示性公告。該公告載明太安堂3於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報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類型爲無法表示意見。公司經營狀態堪憂。

受損股民是否符合索賠條件?索賠流程是怎樣的?股民朋友可聯繫投資快報股票維權諮詢、新聞報料渠道(微信:tz315-wh)。報社將組織專業的金融315團隊,爲廣大投資者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支持,通過法律途徑及時挽回投資受損。目前,初步判斷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9月15日(含當日)之間買入,並在2023年9月16日賣出或仍持有太安堂3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