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結算申報 延至6月底
財政部今(17)日公告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從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爲5月1日至6月30日,預計有680萬綜所稅申報戶受惠:同時,財政部也公佈「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覈原則」,協助受影響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財政部表示,考量美國川普政府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的影響,爲使企業及民衆有充裕時間因應,依規定,公告延長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6月30日,以減輕民衆申報作業負擔及繳稅資金壓力。
配合所得稅展延申報及繳納期間,延長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爲至6月30日;綜所稅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以及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附件上傳功能上傳都延長至7月10日。營利事業等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含會計師查覈簽證報告)則是要在7月31日前將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或是在7月30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
綜合所得稅各批次退稅期程維持不變,民衆於6月30日前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覆),及於同年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以稅額試算書面回覆之退稅案件,可適用第1批(年7月31日)退稅,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