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報稅/申報所得稅期限展延至6月底 執業者報稅別犯三錯誤
稅務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報稅季因應美國對等關稅展延至6月底,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申報所得稅期限也同步延長,提醒業者申報所得稅時,應避免漏報扣繳收入、費用未區隔及重複扣除成本費用等三類常見錯誤。
執行業務者是包括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等;其他所得業者則例如私人辦理之汽車駕駛訓練補習班、文理、升學、語文、法商職業補習班、縫紉、美容、美髮、音樂、舞蹈、技藝及其他補習班、 託兒所、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養護療養院所。
高雄國稅局提醒,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必須申報收支報告等表。常見有三大類型錯誤。
首先是收入類別部分,最常見錯誤樣態就是漏報扣繳憑單收入,例如業務收入、利息收入等。國稅局指出,可利用組織及團體憑證(XCA憑證)線上查詢,避免漏報。其他收入類別的常見錯誤樣態還包括漏報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醫療院所業別漏報部分負擔及掛號費收入等。
其次在費用部分,國稅局強調,依規定,獨資負責人不得列報薪資費用、伙食費及供本人執業使用之自有房屋租金支出,與家庭合用無法劃分之支出也不得列入費用。
依規定,租用房屋之租金支出,應按供執行業務使用面積比率計算;水電瓦斯費、郵電費及汽車相關費用應依照費用一半計算減除。
其他費用類別常見錯誤還包括屬員工自付之勞、健保費用,與業務無關之交際費,職工福利與捐贈費用超限,以及醫療院所業別醫療用設備以錯誤耐用年限計算折舊。
最後在申報所得方面,聯合執業的合夥人異動與重複扣除執行業務必要成本及費用則是常見兩大錯誤。國稅局提醒,辦理結算申報時,應檢附聯合執業合約書及出資證明等資料;採用設帳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若所得已扣除必要成本及費用,於填報個人綜所稅時,不應再以部頒標準計算減除費用,以免重複扣除費用,導致漏報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