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aker平臺創辦人黃偉軒3年吸金14.8億 北檢今起訴4人
區塊鏈、加密貨幣專家黃偉軒創辦Steaker數位資產管理平臺,涉嫌推出年利率3.5%到88%的投資案,招攬民衆投資虛擬貨幣,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換算投資人轉入的虛幣,3年非法吸金約新臺幣14.8億元。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銀行法罪嫌起訴黃等4人。
賽席爾商思帝科公司負責人黃偉軒,與技術長修敏捷、營運長潘沂莛、行銷長盧天心,從2019年9月起,在Steaker平臺推出年利率3.5%到88%,各式保本保利的虛擬通貨投資方案,招攬民衆投資虛擬貨幣,且發放利息;投資人投入資金後於Steaker平臺帳戶並有密碼,直到2022年底FTX交易所破產前,都可以自尋查詢數位資產,並申請轉換到電子錢包,出金錢包有迴流到FTX交易所、幣安交易所帳戶等紀錄。
起訴指出,黃偉軒等人宣稱Steaker平臺透過cybavo公司設置safu用戶資產安全基金,保障客戶因交易平臺異常或駭客攻擊等所受損失,吸引投資人蔘與投資將USDT(泰達幣)、USDC、BUSD、DAI、ETH(以太幣)、BTC(比特幣)轉入Steaker平臺,以此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換算約新臺幣14億8543萬5076元。
檢方查出,Steaker平臺個人錢包的虛擬通貨達一定數量,自動轉入黃偉軒、技術長修敏捷、營運長潘沂莛共同簽章的Steaker平臺錢包,黃指示修不定期將入金錢包轉入黃的FTX交易所Entryonly子帳戶錢包,再轉入FTX交易所或幣安交易所進行策略交易,或是轉入Steaker出金錢包,或以高利貸與他人套利。
另,檢方也追出黃指示修每月底或月出,從FTX交易所帳戶轉出虛擬通貨給個人幣商,用來支付負責思帝科公司業務的矢砥刻公司員工薪水、辦公室租金及其他營運資金,黃混用虛擬資產製造必留斷點,掩飾犯罪所得去向及存在。
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從重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起訴黃等4人,思帝科公司依銀行法規定科以罰金。
Steaker 數位資產管理平臺創辦人暨執行長黃偉軒,涉嫌違反銀行法違法吸金達上億元。記者林澔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