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北檢辦案「2年無聲卡」 Steaker創辦人:失望到了極點

▲虛擬通貨平臺Steaker創辦人黃偉軒不滿遭起訴吸金,控北檢長達2年期間未通知他開庭。(資料照/記者高兆麟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灣區塊煉產業傳奇人物黃偉軒,因創辦的數位資產管理平臺Steaker(思帝科公司)涉嫌違法吸金14.8億元,11日遭臺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黃偉軒在同日晚間發佈個人聲明,揭露全案有超過2年期間「無聲卡(意指沒有下文)」,檢察官未通知他開庭說明,如今遭到起訴,讓他對檢方「真的失望到了極點」。

黃偉軒從臺大資訊網路與媒體研究所碩士畢業後,前往Yahoo奇摩擔任軟體工程師、2018年成爲秘銀科技副總裁,2019年創辦Steaker,隔年客戶總資產就突破5千萬美元等值的虛擬資產,曾2度被選爲臺灣區塊煉產業年度最有影響力的21人之1。

但檢調懷疑,Steaker以年利率3.5%到88%、最大虧損爲「無」等各式保本保利投資方案,招攬民衆投入USDT(泰達幣)、ETH(以太幣)、BTC(比特幣)等虛擬通貨,達到一定數量後,不定期轉入黃偉軒個人設立於FTX交易所的帳戶錢包進行策略交易,或以高息放貸套利,不但有資產混用,還有製造斷點隱匿幣流等不法情節。

全案在FTX交易所2022年聲請破產後,有投資擔心拿不回本錢而爆發,北檢11日偵查終結,認爲黃偉軒等人並未詐騙投資人,但依吸金、洗錢等罪起訴黃偉軒以及Steaker技術長修敏捷、行銷長盧天心、營運長潘沂莛4人。Steaker公司下午就在官網發表聲明強調「從未有任何違法行爲」,晚間黃偉軒親自在臉書說明遭偵辦期間,遞了35份訴狀說明、請求出庭,但檢察官從未通知開庭的過程。

▲黃偉軒一度被檢察官聲押獲准,1個多月後被法院裁定交保。(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以下爲黃偉軒個人發文內容:

久違的兩年半再次發文。

我簡單整理這兩年來的事情和時間線,後續細節有機會再說了。因爲被起訴,我接下來必須投入更多心力與時間,才能爲用戶和親友們(包含我自己)追回卡在 FTX 的資金。

2022 年 12 月 21 日:首次接受臺北市調處詢問2022 年 12 月 22 日:首次接受臺北地檢署訊問,當日遭聲押,法院裁定羈押2023 年 1 月 7 日:接受臺北市調處詢問、臺北地檢署訊問2023 年 1 月 17 日:接受臺北市調處詢問2023 年 1 月 18 日:接受臺北地檢署訊問(爲最後一次在地檢署出庭訊問)2023 年 1 月 19 日: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2023 年 2 月 6 日:法院開庭審理是否具保停押2023 年 2 月 10 日:法院裁定具保停押(無聲卡時間)2025年4月11日:正式被起訴

中間超過兩年的無聲卡期間,我與律師提出超過 35 份的書狀(包含答辯、陳報和解進度等) ,也曾請求開庭讓我親自說明,然而,從未通知我去開過任何一次庭。

從最一開始,我們就全力配合調查,主動提供各項資料。搜索當天,我依照檢調要求,將我個人的加密貨幣資產轉移至調查局指定的冷錢包(但隔天媒體卻以我「不願交出私鑰」作爲標題),當時電腦、手機所有設備都被查扣,並完成數位鑑識。整個羈押期間,我積極提供證據和說明,也持續思考如何妥善協助用戶(其實,拂曉方案早在被搜索前就已經設計完成,只是因爲羈押被迫暫停)。

從交保到現在,我們持續推動和解方案,也同步投入 FTX 的求償程序。我們委任美國紐約當地的破產專業律師團隊,全力爭取將卡在 FTX 的資產回收;同時,我們也盡最大努力回收其他可用資金,持續以自主營運的方式,儘可能補償用戶的加密貨幣損失。

今天起訴結果,沒有包含詐欺、侵佔、背信等罪名。這也印證了我從一開始就再三強調的立場:我從來沒有挪用過用戶的資產作爲私人用途(事實上,我也不需要)。

至於起訴主張違反銀行法、洗錢部分,我必須重申,Steaker 從未向用戶收取法定貨幣,更沒有自己發行代幣,我們始終重視並持續宣導風險意識的重要,Steaker的運作模式,無論在產品設計、資金流動或資訊揭露上,都與坊間常見的虛擬貨幣吸金、龐式騙局,有極爲巨大的差別(沒有看過吸金案在偵辦後還能自主補償,且還能跟用戶和解到這個比例的,如果有,請讓我知道)。 Steaker 因應資訊資產安全與管理營運模式所設計及分配的多鏈幣流,也不應該被當作洗錢看待。對於這部分的法律見解,我們將在後續法院審理中說明、爭取,也期待法院作出公正的判斷。

其他關於 Steaker 團隊「把所有資金放在 FTX 沒有分散」、「只是單純拿去放貸賺 5% 利息」這類不實言論與毫無根據的臆測,我也早已提供相關證據給檢方並完整說明。這幾年來,各種惡意的謠言與抹黑,我在此也不一一反駁,未來有機會再公開釐清。

過去兩年半,我並非神隱,而是持續努力處理後續營運工作,沒有發消息解釋,是因爲我發現即使出面澄清,也常被民衆情緒反應模糊焦點,被來路不明的酸民抹黑與不知道實際狀況的 KOL 爲了流量而加油添醋,所以我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選擇將資訊提供給必要的人,例如司法機關。

我對於檢方與臺灣當前的金融與社會環境,真的失望到了極點。我從沒想過,當事情發生時,人們會如此不理性,環境會如此惡劣,不同角色竟可以用各種不當手段,去達成自己的目的,而不是按照正當程序與合理邏輯處理事情。

這篇發文並不是要表示我毫無責任。我始終不曾撒手逃避,我會繼續奮戰到底,繼續努力工作、創造收入,追討所有可能追回的資金,儘可能返還給那些相信我、支持我們的用戶。

最後,對於產業中的同業朋友,我想誠懇呼籲,加密貨幣在臺灣法規的定位(特別是銀行法下的定義)至關重要。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是全球未來趨勢,經歷這麼多事之後,我仍然希望臺灣能跟得上世界的腳步,這需要各位的堅持與努力,也需要社會制度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