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吸金14.8億 STEAKER黃偉軒起訴
Steaker創辦人黃偉軒。聯合報系資料照
同案起訴包括STEAKER技術長修敏傑、行銷長盧天心、營運長潘沂莛;檢方建請法院依銀行法對思帝科科以罰金;黃偉軒現已交保。
黃偉軒是臺灣區塊鏈傳奇,他就讀臺大期間投入比特幣交易,後來開發加密貨幣錢包,當過奇摩軟體工程師,二○一九年創立STEAKER,號稱兩年內創造五五○○萬美元的虛擬資產管理規模,被視爲臺灣加密貨幣領袖之一。
起訴指出,黃偉軒自二○一九年起,推出各式保本保利的虛擬通貨投資方案,宣稱STEAKER平臺透過CYBAVO設置SAFU用戶資產安全基金,保障客戶因交易平臺異常或駭客攻擊所受損失,向投資人募集泰達幣、比特幣、以太幣等。
檢方查出,虛擬通貨達一定數量後,會轉入黃男設立於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平臺FTX錢包進行策略交易,或以高息放貸給他人套利,直到FTX聲請破產。檢方另追出黃男從FTX轉出虛擬通貨給個人幣商,用來支付負責員工薪水等。
黃偉軒昨發臉書強調,STEAKER因應資訊資產安全與管理營運模式所設計及分配的多鏈幣流,不應該被當作洗錢看待。STEAKER指出,對檢方將銀行法法定貨幣擴張解釋納入虛擬貨幣,並認定有非法經營收受存款行爲,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