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累計虛增營收超160億元,東方集團面臨多重退市風險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3月17日,東方集團的股票停牌1天,將於2025年3月1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東方集團的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爲5%。

相關公告顯示,東方集團於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認定東方集團出於維持農產品貿易市場佔有率、滿足融資需求以及業績考覈等目的,通過人爲增加業務環節或虛構業務鏈條等方式,長期開展農產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循環貿易。上述虛假銷售業務導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約38.97億元、48.65億元、65.43億元、8.25億元,佔各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20%、32.05%、50.44%、13.56%,分別虛增營業成本約38.75億元、48.44億元、65.3億元、8.24億元,佔各期對外披露營業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另外,對張宏偉等8位責任人合計處以2900萬元罰款。

張宏偉作爲東方集團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孫明濤作爲東方集團時任董事長、時任總裁,組織、參與、實施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依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張宏偉、孫明濤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另外,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黨榮毅(東方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這意味着,東方集團2020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將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告顯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如東方集團後續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應當申請停牌,並及時披露有關內容。上海證券交易所後續將依法依規給出是否終止東方集團股票上市的決定。

另外,東方集團的股票在2025年3月14日收盤價爲0.92元/股,低於人民幣1元。根據相關規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編輯 張曉翀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