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爲民從羣衆“家門口”走到羣衆心裡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在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區,有一棵300餘歲的古皁角樹,其樹幹正直高大、皂莢可滌污除穢,被視作人民司法的象徵。
十年前,2015年1月,最高法第一、二巡回法庭分別在深圳、瀋陽設立。這棵古皁角樹的種子,被第一巡回法庭的幹警帶到嶺南種下。
爲實現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的巡回法庭制度設計,2016年11月,最高法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分別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設立。
十年悉心呵護,第一巡回法庭的皁角樹長得亭亭玉立。十年巡回法庭制度運行,羣衆親切地稱最高法各巡回法庭爲“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將公平正義賡續播撒到祖國四方,將司法爲民的溫度傳遞到羣衆心裡。
發揮裁判示範作用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的重大決策部署。
各巡回法庭是最高法在地方常設的派出機構。設立巡回法庭,既是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也是最高法的自我革新。
第一巡回法庭受理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省(區)內應當由最高法受理的有關案件。十年來,第一巡回法庭審理各類案件18900餘件;依法再審顧雛軍案,堅持有錯必糾,向全社會釋放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支持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健康發展的政策信號;公正審理“包工頭”認定工傷案,貫徹平等保護全體勞動者價值導向;依法審理某酒業公司億元存款失蹤案,促進金融機構加強管理、保障行業安全。
第二巡回法庭受理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內應當由最高法受理的有關案件。第二巡回法庭審理的鴻基米蘭房地產公司虛假訴訟系列案,是近年來人民法院針對虛假訴訟行爲開出的最大“罰單”,向社會傳遞虛假訴訟將受到嚴厲懲罰的信號。依法糾正聶樹斌案等重大冤錯案件,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十年來,最高法各巡回法庭審結案件88205件,公正高效審理一大批疑難、複雜、社會關注度高、跨行政區劃的重大案件,依法確立裁判規則、統一法律適用,有效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規範社會行爲、引導社會預期。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十年來,一批又一批法官和幹警從最高法來,到各巡回法庭去,積極服務保障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融入巡迴區社會治理和法治建設。
第一巡回法庭積極支持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深圳先行示範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牽頭出臺爲前海合作區改革開放和橫琴合作區深度發展提供服務與保障的意見以及爲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2018年6月,最高法依託第一巡回法庭毗鄰港澳、面向世界的區位優勢,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第一巡回法庭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建設,建立完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和多元解決平臺,致力於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爲跨境國際商事糾紛解決貢獻中國智慧。
近年來,第二巡回法庭與時代共奮進,凝聚東北全面振興合力,牽頭制定《關於爲新時代東北全面振興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先後主辦四屆長白破產論壇和2023長白法治論壇。加大巡迴區薄弱法院幫扶力度,成立脫薄幫扶指導工作專班,制定幫扶方案,由法庭領導帶隊進行實地調研,逐案分析指導,形成個性化分析報告,爲同類問題借鑑指導。
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中部地區加快崛起、東部地區加快推進現代化、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各巡回法庭立足自身實際,發揮區位優勢,爲推動地區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如我在訴”化解矛盾
“如我在訴”,是巡回法庭幹警的辦案自覺。他們巡迴開庭,便利當事人訴訟;現場辦案、多方協調,在服判息訴上做功課;細緻調解、公開聽證,在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定分止爭實質化解矛盾解紛上下功夫。
十年來,第一巡回法庭接待來訪羣衆8.7萬餘人,接談申訴來訪1.8萬餘件,收到羣衆來信3.8萬餘封。
近五年來,第一巡回法庭登記接談案件年均降幅12.3%,解紛作用顯現。第一巡回法庭通過健全巡迴區上下級法院涉訴信訪聯動機制,全力以赴解決羣衆現實問題;與廣東郵政開展“法郵”合作,高標準做實“有信必復”;加強涉訴信訪源頭治理,努力從根源上預防和減少不必要的涉訴信訪。
第二巡回法庭實行領導帶頭辦理難案積案,與巡迴區各高級人民法院建立周碰頭、月通報、季會商的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增加接談窗口和人員,減少羣衆等待時間,實行刑事接談“當日接談,當日清結”制度等,努力以最公正的案件審理、最耐心的釋法說理、最貼心訴訟服務,滿足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和期待。
“渾南世紀路的大法庭,是‘家門口’司法爲民的約定。”第二巡回法庭幹警們如是說。
各巡回法庭離羣衆更近、離羣衆的揪心事、煩心事更近——
他們把便利留給羣衆,在巡迴區設立巡迴審判點,到羣衆身邊爲羣衆解難題;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材料齊全的案件及時立案並流轉案件材料到本部;對當事人提交的訴訟材料不符合法律、司法解釋要求的,堅持“一次性全面告知”原則,避免羣衆多跑腿;積極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機制建設,開通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讓羣衆充分感受到“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便捷。
他們把壓力留給自己,各巡回法庭加強相關工作督辦,臨近案件辦理期限“亮燈”提醒;制定長期未結案件臺賬,由庭領導牽頭督辦;召開公開聽證會、建立來訪人員救助機制、邀請心理諮詢專家共同參與,既解“法結”又解“心結”。
“當巡則巡”“能巡盡巡”
2024年以來,爲更好滿足新時代人民羣衆對最高審判機關的需求和期待,進一步做優做實黨中央明確的關於巡回法庭“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的功能定位,同時,也爲進一步強化最高審判機關指導全國審判工作、統一法律適用的審級職能,最高法按照中央決策部署,深化巡回法庭工作機制改革,制定出臺實施方案,推進完善巡回法庭案件受理分配機制、案件巡迴辦理工作機制、涉訴信訪接訪化解機制等改革舉措,在強化最高法對下監督指導職能的同時,更好發揮了巡回法庭就地解紛的、便民利民的作用,不斷做深做實“羣衆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最高法院本部各審判庭共868人次赴巡回法庭、巡迴區相關法院、當事人住所地、糾紛發生地開展巡迴審判,涉及案件1527件。
最高法民一庭以巡迴審判爲契機,及時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對下指導,採取“點對點”“面對面”方式開展輔導,定期制訂工作清單並監督落實,努力提升一審、二審辦案質效。
最高法民二庭確定5個相對固定的審判團隊分別負責各巡回法庭的案件辦理,採取“繁簡分流”“壓茬開庭”等舉措,不斷提高巡迴審判工作效率。
最高法民三庭挑選一批具有典型性、示範性的案件開展巡迴審判,涉及專利、商標侵權,技術合同等類型,有效提升巡迴地區相關案件審理水平。
最高法民四庭要求針對當事人衆多的案件及系列關聯案件,合議庭“應巡盡巡”就地調查、就地詢問、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努力在當地實質性化解糾紛。
十載砥礪奮進,始終執着堅守,最高法巡回法庭改革步履不停。讓人民羣衆對公正司法有更多更實的獲得感,讓“羣衆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不斷走進羣衆心裡,巡回法庭不斷將改革藍圖轉化爲實踐路徑,賡續譜寫出新時代爲民司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