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護“未”展現溫度與力量 廈門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廈門5月30日電 “馬上就是兒童節了,對我兒子來說,這筆錢是最好的兒童節禮物……”在“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市民李女士滿懷感激地對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同安法院)執行法官說。

原來,同安法院近日成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不僅讓李女士收到了一筆“遲到”七年的撫養費,還爲一位少年的成長之路點亮了一盞希望之燈。

“這不僅是一個司法執行的成功案例,還是一個關於愛與責任迴歸的故事。”同安法院工作人員介紹,案件還得從2017年的一起離婚案說起——當年,因性格不合與家庭糾紛,未成年人小黃的父母黃先生和李女士對簿公堂,訴求離婚。最終,在同安法院主持調解下,兩人於當年5月達成離婚協議,約定小黃由母親李女士撫養,父親黃先生自2018年3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撫養費,直至小黃獨立生活。

然而,這份承載着對孩子責任的民事調解書生效後,黃先生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今年4月底,面對孩子日益增加的學習和生活費用,李女士代未成年人小黃向同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希望司法能爲孩子的未來和成長撐起一片天。

案件受理後,同安法院執行法官迅速行動,第一時間向黃先生髮出執行通知書,並依法查詢、凍結了其名下的微信、支付寶等網絡賬戶及銀行存款賬戶。同時,爲避免“強制執行可能導致激化矛盾”進而給小黃帶來更大的傷害,實現真正的案結事了,承辦法官仔細翻閱審判卷宗,多次主動聯繫雙方當事人,並且通過深入溝通與實地走訪,瞭解到黃先生對過去的婚姻變故和子女撫養問題始終耿耿於懷,再加上組建新家庭後經濟壓力較大,面對累積的10萬餘元撫養費存在現實困難。

對此,秉持司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執行法官在案件執行中堅持以法爲據、以情動人、以理服人……經過一次次耐心的溝通、一回回設身處地的勸說,黃先生的心結被打開,認識到自己對孩子的虧欠,決定用實際行動彌補這份缺失的父愛,最終一次性全額付清了12.75萬元撫養費,還承諾今後將按時支付撫養費,並多抽出時間陪伴小黃。

“這不僅是一筆撫養費,更是一份遲到的父愛,一份對孩子未來的承諾……”同安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六一”兒童節前夕,這起案件的圓滿執結,讓未成年人小黃收到了撫養費,收穫了遲到七年的溫暖,有助於他重新建立起對父愛的信任和對未來的信心;同時,充分展現了司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溫度和力量,“切實爲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法治藍天,讓每個孩子在司法守護下,擁有充滿愛與希望的童年。”(餘乃鎏 吳紹偉 陳明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