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傳訊 新光三越氣爆10被告 最高60萬交保
臺中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釀5死30多人輕重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光三越表示,案件仍在偵查中,將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不便表示意見。檢方昨未傳訊欣中瓦斯人員。
檢方指出,綜合現階段調查所得事證,專案小組初步認定2月13日當天,疑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泄蓄積,再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認定相關人員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準失火等罪。
據瞭解,中檢昨傳喚5名新光三越人員,根據當時臺中店12樓裝修的業管、監督權責等,傳喚層級最高的是總公司滑姓副理,還有1名吳姓課員,復訊後各命60萬元、40萬元交保,另新光三越臺中店莊姓經理與旗下呂姓、李姓幹部,各命60萬元、40萬元及30萬元交保。
而承攬、統包12樓美食街拆除裝修的室內裝修公司陳姓負責人,也有工地勞安衛生管理責任,訊後30萬元交保;其餘4名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各以10萬元至15萬元不等交保,10名被告均限制出境、出海,另有1名證人訊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