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不公佈萊豬流向、不要求標示 養豬大縣喊話:民眾有知的權利
食藥署今下午表示,根據食安法規定,不會針對符合殘留容許量的合法產品要求標示或公佈流向,雲林縣長張麗善(右)喊話中央,民衆有知的權利與選擇權,應該要清楚標示萊豬,圖左爲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記者陳雅玲/攝影
4月29日有首批萊豬輸臺引發關注,食藥署今下午表示,根據食安法規定,不會針對符合殘留容許量的合法產品要求標示或公佈流向,對此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吳英吉表示,不公佈去向不合理,發生食安問題誰要負責。雲林縣長張麗善也喊話中央,民衆有知的權利與選擇權,應該要清楚標示萊豬。
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吳英吉說,中央若不公佈萊豬去向並要求標示,恐怕會造成嚴重食安問題,對養豬產業也有衝擊,他認爲此舉不合理,「黑的白的怎麼可以混在一起」,應該要將標示、流向都清楚公佈,讓百姓選擇,這樣對百姓纔有交到,否則出問題誰要負責。
張麗善表示,雲林是養豬大縣,早在中央開放萊豬進口時,就堅決反對萊豬進口,至今立場不變,堅持捍衛所有民衆食品安全,她要求中央嚴格把關萊豬,並清楚標示、公佈流向,維護民衆知的權利以及選擇權,並確保養豬產業的永續發展及食品安全。
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雲林縣除成立「零瘦肉精聯盟」,從畜牧場、肉品廠到攤商、餐廳、小吃店,只要經檢驗且符合規定,縣府就發給認證標章,目前已累積畜牧場419家、餐飲店175家、小吃攤65家、食品販售及製造190家加入,更領先全臺創立「雲饗豬」品牌,主打無瘦肉精、安全優質的本地豬肉。
食藥署今下午表示,根據食安法規定,不會針對符合殘留容許量的合法產品要求標示或公佈流向,雲林縣長張麗善喊話中央,民衆有知的權利與選擇權,應該要清楚標示萊豬。記者陳雅玲/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