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更需要“內部吹哨人”

本報評論員 劉彤

近日,國務院食安委發佈《關於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發揮食品從業人員“內部吹哨人”作用,鼓勵其主動參與監督,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效防範風險隱患。

食品安全關係千家萬戶,是最基本的民生問題。過去幾年,我國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升,但從生產源頭到流通終端,仍有一些“潛規則”、隱患點藏匿在監管難以觸及的角落。對此,僅靠外部監管力量遠遠不夠,更需要從業者在第一時間發出預警,這就需要“內部吹哨人”的機制保障和激勵支撐。《意見》將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明確舉報內容、途徑與獎勵方式,鼓勵從業人員主動報告食品安全風險。這一機制的推出,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中的一次重要制度升級,也釋放出對食品安全問題“零容忍”的強烈信號。

“內部吹哨人”本質是知情者自內而外的風險報告,是監管盲區的破局利器。相比傳統投訴舉報,“吹哨”具有更強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準確性。試想,在食品加工環節,一名員工若能在發現違規使用原料、設備污染、操作失範等問題後第一時間上報,不僅能將問題扼殺於萌芽,也能避免小問題演變成大事故。

此次《意見》不僅明確了“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具體報告內容,還提出通過“全國食品安全內部知情人舉報系統”實現線上報告,並對舉報有功者實施分級獎勵和精神激勵,這標誌着食品安全治理開始向“信任+制度”的方向發展。重獎舉報重大隱患者,不僅體現了制度的剛性,也體現了國家對食品安全“吹哨人”的尊重與保護。

當然,機制的落實也需防止“紙上談兵”。企業方面,應摒棄“家醜不可外揚”的舊觀念,真正將“內部舉報”作爲安全防控的一部分,設置專人處理,做到件件有迴應。監管部門則應加強系統建設,規範處理流程,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避免出現打擊報復等負面行爲,真正讓“敢吹哨”“願吹哨”“會吹哨”成爲常態。

從2025年底重點領域率先試點,到2026年底全面覆蓋,時間表已經明確。這既是一個倒計時,也是一次警示:對待食品安全,誰都沒有“豁免權”。每一位從業者、每一家企業都是食品安全鏈條上的關鍵環節;每一個及時的“吹哨”,都是守護百姓“舌尖安全”的一聲警鐘。

只有將“吹哨人”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形成“有人吹哨、及時響應、整改到位、獎勵分明”的閉環,才能在食品安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築起更加牢固的“防火牆”。

《中國食品報》(2025年07月10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