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健康食品違規最高領百萬 食藥署修法重賞吹哨者
健康食品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民衆舉發違健康食品違規事項,可獲獎金比率從現行罰鍰的5%調升至20%,最高可領取40萬元;若是「吹哨者」檢舉,可獲獎金比率至少爲罰鍰的50%,最高可獲得100萬獎金。修正案預告期限至11月17日。
我國1999年訂定發佈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以鼓勵民衆舉發、機關查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行爲,保障消費者健康與食品安全。現行舉發而查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者,所獲獎勵爲案件所處罰金(罰鍰)額度的5%,由主管機關支應。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潘香櫻說明,本次修正獎勵辦法,是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獎金數額不得低於違反法令者因揭弊所受罰鍰、罰金、沒收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追徵價額、財產抵償總額10%,也參酌「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相關獎勵制度,研擬調升檢舉獎金。
潘香櫻表示,民衆若發現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事項,包括衛生安全、標示或廣告違規,都可以提出檢舉,可向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出、撥打「1919 全國食安專線」或透過食藥署「爲民服務信箱」遞交檢舉。獎金以裁處確定後罰鍰的實收金額爲計算基準。
健康食品最常見違規樣態,爲廣告涉及醫療效能,如產品標示或廣告誇大效能,涉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第2項,可處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潘香櫻指出,以此爲例,現行獎金爲罰鍰額度5%,檢舉人可獲2萬至10萬元。
修正辦法後,主管機關應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20%,可領取8萬至40萬元;如檢舉人爲現任或曾任被檢舉人的受僱人,以吹哨者身分檢舉,獎金至少爲罰鍰實收金額50%,可領取20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