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農會爆假賣地真攬員 起訴理事長、緩起訴13人

士林區農會年初改選時爆人頭會員爭議,士林地檢署2月搜索約談農會理事長葉文忠等數十人,今偵結認定葉等14名被告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葉男、緩起訴其餘13人,農會法部分簽結。

處分書指出,依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認定辦法規定,自有農業用地面積未達0.1公頃,連同承租其他農地面積合計達0.2公頃以上,並經公證人公證租約後,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可取得佃農身分申請加入當地農會,

葉文忠是士林區農會數屆理事長,洪姓男子則是農會數屆會員代表,2人爲擴大可控的、符合加入農會條件的會員人數,與12人談妥合作入會,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2020年7月,葉將土地虛僞販賣給李男等人;2024年6月將土地虛僞贈與給洪男等人;隔月用相同手法贈地給陳男等人。相關手法使承辦公務員將不實事由登載至職務上所掌公文書。

檢方考量洪等13人近年無前科紀錄,是一時貪圖獲利觸法,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所生危害非巨,犯罪情節尚輕等,認以緩起訴爲適當,期間1年,處分確定日起8月內應支付公庫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並完成指定法治教育課程4小時。

農會法部分,檢方雖查得葉、洪2人利用假買賣方式使12人取得農地,進而得以入會,但12人取得農地時間點與士林區農會會員代表選舉相隔半年以上,且12人分別爲洪男親友,難認洪是爲了影響12人投票意願而爲之,故予以簽結。

士林區農會理事長葉文忠。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