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文本”輔助 便利羣衆訴訟

本報記者 魏哲哲

到法院打官司,書寫一份條理清晰、看得明白、用得方便、精準表達訴求的起訴狀或者答辯狀,對很多當事人來說是個“技術活”。

爲了便利羣衆訴訟,更好保障當事人訴權,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印發通知,針對民間借貸、買賣、物業服務等11類常見多發的民事案件,試行制定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訴狀、答辯狀示範文本。在此前試行的基礎上,三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將示範文本新增56類,總數達67類,自今年7月14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推廣。這也意味着2016年以來一直沿用的訴辯狀文書樣式正式“換臉”、擴容升級。

示範文本到底是否好用?能起多大作用?王某等50名車主很有發言權。

他們都在某4S店買了汽車,4S店曾承諾會在購車後一定期限內返還購車補貼。然而,4S店因經營不善關閉,50名車主的購車補貼被拖欠。

去年底,王某、李某代表50名車主前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綜治中心尋求幫助。“車主來的時候,沒有準備反映問題的相關材料,口頭表述不清楚,證據也比較零散。”入駐綜治中心的調解員王詠梅便指導他們填寫要素式起訴狀。

“這個表格很清楚,我們對應填寫就能清晰表達訴求。”示範文本的填寫,還讓當事人及時瞭解到能主張違約金,並當場提交了解紛材料。爲實質化解糾紛,綜治中心組織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單位以及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共同開展糾紛調處工作,並請入駐綜治中心的法官李潔跟進指導調解。

“調解員批量比對雙方提交的要素式訴辯狀,確認雙方癥結在於4S店因經營困難,暫無力按約支付購車補貼。”李潔說。

經過耐心調解,車主同意延長返還期限,4S店承諾在寬限期內全額返還購車補貼。50名車主與4S店達成調解協議。其他車主參照此方案,與4S店自行協商解決。

據統計,2024年自然人起訴的案件有1140萬件,無律師代理的約佔78%,企業起訴的案件有763萬件,無律師代理的約佔64%。示範文本爲羣衆訴訟帶來切實的便利。對那些沒有請律師的訴訟當事人來說,示範文本在打破溝通壁壘,充分保障訴訟權利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人民法院不止於推廣示範文本,更重視示範文本在先行調解等環節中的應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法院將示範文本推廣應用與綜治中心建設、加強先行調解一體落實,促推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

同類糾紛能否從“逐個調”到“集中解”?“統一規範的訴辯狀示範文本方便進行比對,爲快速鎖定核心爭議焦點、一攬子化解糾紛提供了基礎。”該負責人介紹,示範文本不僅成爲便利當事人的“訴訟工具”,也爲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提供更明晰的調解方向和內容,讓矛盾化解有了更清晰的指南,切實提升瞭解紛質效。

目前,示範文本已涵蓋了刑事(自訴)、民事、商事、知識產權等9個常見多發糾紛領域。據瞭解,最高法將持續深化示範文本應用工作,進一步提升精準服務能力,完善在線填寫等智能輔助功能,發揮典型案例示範引領作用,加強示範文本應用服務供給,持續優化示範文本內容,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讓人民羣衆有更多法治獲得感。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07日 19 版)